2004年12月3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一版: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解放军四总部规定
豪华轿车禁上新军牌
  据《深圳商报》解放军四总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,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军统一更换“2004式”军车号牌,现在使用的“97式”军车号牌至2004年12月31日废止。
  深圳市委常委、深圳警备区司令员崔晓汉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,凡使用作废和伪造号牌,挪用、出租、出借军车号牌,利用军车号牌从事营业性运输活动,或从明年1月1日起仍在使用过期“97式”军车号牌的,警备纠察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。
  据介绍,“2004式”军车号牌分正式号牌、挂车号牌、试车号牌、临时号牌四种,其中正式号牌分为大车号牌、小车号牌和摩托车号牌。
  新换军车号牌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统一制作,由各大军区军事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机关有关部门联合审核批准。三类车辆不得使用军车号牌:私人车辆,来源手续不全车辆,中央军委和四总部规定不准使用的超标准高档豪华小轿车。超标准高档豪华小轿车是指非编制装备的奔驰、林肯、凯迪拉克、公爵王、进口宝马等轿车和排量在3.0以上的小轿车。